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更好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作用,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鼓励以融资新途径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服贸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基金,由商务部、财政部战略指导,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设立4年来,为探索拓宽外经贸领域融资新途径、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布局,发挥“蓄水池”作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借船出海。● 支持跨境物流服务商发展壮大,促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培育数字贸易企业和项目,孵化国际化数字贸易提供商。● 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创新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支持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相关企业。● 支持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相关企业。● 支持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服务贸易企业。● 支持商务部等部门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的其他重点领域。● 支持的企业服务出口营业收入需占企业总营收的10%以上。

对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在项目库网站(https://fmfund.cmft.com)填报项目信息,服贸基金将助力对外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服贸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基金项目库网站注册指引:登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平台https://fmfund.cmft.com/,点击“注册新用户”。服务贸易企业选择“企业”。为便于识别,注册单位名称请采用统一格式:服务贸易企业采用“所属省级行政区首字母缩写+单位简称”,例如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名称为“GD广州**”。